参赛条款及条件
本次竞赛仅限于中国、香港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韩国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台湾和泰国年满16周岁或者以上(从发送、邮寄或者提交申请之时起)的合法居民。
在竞赛公开投票奖项中,参赛者每投票一次,均享有一次获奖机会。参赛者必须完成相关投票要求(适当处),通过手机短信投票或者完成www.mtvasiaawards.com网站提供的投票报名表格。所有参赛材料必须在新加坡时间2008年7月23日午夜前或者由MTVA决定,在www.mtvasiaawards.com网站上公布的其他日期之前被MTVA收到。发送凭据不能做为参赛材料已被接受的证据。不完整的参赛材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参加竞赛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连通费或者国际漫游通话费)
针对奖项类别的条款及条件
除开马来西亚的其他国家(即香港、新加坡、泰国、中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韩国、台湾和菲律宾):赢取一次2008 MTV 亚洲大奖的双人旅。每个参赛国家的一位获奖者获得的奖品包括:
两张2008 MTV 亚洲大奖的门票
两张往返马来西亚的机票
一间宾馆客房(由MTVA决定)
马来西亚 - 一位获胜者和一位朋友能获得两张2008 MTV 亚洲大奖的门票。来往2008 MTV 亚洲大奖举办地点的交通费用,来自马来西亚的获胜者应自行处理。
在MTVA指定的日期内,获奖者必须保证自己持有所需签证、有效护照和其他必要的批准(法定或者其他方式)、准许前往马来西亚、在马来西亚停留的所需批准以及旅行文件。如果获奖者未能达到这些要求,MTVA有权没收奖品,要求归还奖品或者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奖品。
此类奖项的所有奖品必须在抽奖日起五日内领取。如果获奖者未能达到这些要求,MTVA有权没收奖品和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奖品。



